小夫郎和他的残疾赘婿

作者:Seelight

第141章 父母爱情(三)

第141章 33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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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七挖了好一会儿的野菜,就看见田铭顺着他留下的标记找了来,看着他身边放的野菜:“这是?”

“总不能天天都吃肉吧,偶尔也想吃点菜。”凌七把那一堆野菜收拾起来,“你好了吗?要回去了吗?”

田铭点头,他的心里微微发苦,他想凌七留下来,是想给他好生活的,却没想到还是要让他挖野菜才能维持生活,他想起刚刚看到的脚印,暗暗地做了个决定。

凌七不知道他的心路历程,只看到他手边的几只兔子,一只野鸡:“收获还挺多。”

田铭挠了挠头:“可惜没有猎到大一点的猎物,不然的话就能拿去镇上卖了,给你买衣裳了。”

田铭还记得昨天凌七给他看的自己的贴身的小衣,都已经有些破洞了,他发誓他不是故意看的,但就是,那个洞其实还挺明显的。

“我买什么衣裳,不是有得穿就行了。你不是今天才撕了一件衣裳,还是先顾你自己吧。”凌七把收拾好的野菜和草药让他拿着,自己跟在他的身后,看着被绑在树上的田铭的衣裳的碎片,想了想还是都取了下来,万一以后还有些什么用呢。

没有什么波澜,他们从山上下来,田铭是个很勤快的人,虽然他什么都没有,但他的木棚外面还码着整整齐齐的从山上带回来的柴火,见凌七看他,他才说:“有时候村里人会问我买一些柴火,不过不多,剩下的我都自己留下了。”

在木棚的另一侧,凌七看到了一口用砖砌的灶,和一口已经有豁口的铁锅。

凌七深吸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吃饭的家伙事还是有的。

田铭想也没想,就把打到的那只鸡杀了,他杀鸡的手法干净利落,一刀宰掉了鸡头,看着凌七缩了缩脖子,谁家好人是这么杀鸡的啊!

在他的世界,买的鸡鸭都是杀好的,但他也知道基本的杀鸡步骤,是先放血,谁知道他这么干脆利落啊。

田铭因为上午凌七好像是很爱喝鸡汤的样子,他太瘦了,像是风都能吹得倒,所以要好好补一补,山鸡最补了。

凌七看着他在处理野鸡,开膛破肚之后一把就把鸡的内脏全扔了,凌七赶紧过去阻止他:“那个鸡油我有用,别给我扔了。”

田铭当然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又去把扔掉的鸡油都捡了回来,他看着凌七:“要做什么。”

凌七又让他生起了火:“你看清楚啊,我只做这一遍,以后我可不会再做了,都要你自己来做的。”

田铭立刻点头:“好,我学着。”

田铭的动作很快,没一会儿火就熊熊地燃烧起来,铁锅也发出了滋滋啦啦的声音。

凌七把鸡油洗了洗,随后把鸡油扔了进去,田铭如临大敌,想也没想就挡在了凌七的面前,生怕溅出来的油星沾到凌七的身上。

鸡油被热锅一激,发出浓重的油香味,凌七把洗好的野菜用手掐断,随后放进了锅中被炼化的鸡油里,在野菜断生之后,他又让田铭把粗盐磨细,撒了一些进去。

鸡油的香味和野菜的清香混在一起,田铭咽了几口口水。

凌七搅和了一下锅里的菜:“你可都看清楚了?”

田铭光顾着闻味道去了,一时间还真的没记住凌七刚刚炒菜的顺序:“你再说一遍,我一定能记住了。”

“行。”为了自己日后能够清闲地过日子,凌七又把顺序跟他说了一遍,田铭这次记得清清楚楚的。

他们家总共的家当就是三个碗,一个被凌七用来装了菜,菜装了起来之后,凌七就没管了:“你不是能做鸡汤吗?我还要喝。”

田铭赶紧把锅洗了,重新把鸡汤坐上,这一顿饭花了半个多时辰,吃到嘴里的时候,凌七才觉得等待也是值得的,这个时候的野菜最是新鲜,从前他经历过的世界,污染严重,已经没有这么新鲜的菜了。

鸡汤鲜美,野菜爽口,不枉他辛苦挖这么久,田铭把两个鸡腿都放到了他的碗里,自己啃一些难啃鸡肋骨鸡脖子什么的。

吃完饭之后,凌七又泛了懒劲儿,什么都不想干,只是那地上铺着的稻草实在还是太硬,睡得不太舒服。

田铭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再往深山里走走,能遇到大一点的猎物,打了回来,带去镇上卖了,能好一点。”

“深山到底危险。”凌七垂下眼睫,打了个呵欠,“等我睡醒了一起想办法吧。”

“我能养你的。”田铭赶紧说。

“是是是,你能。”凌七站起来,绕着棚子走了几圈,觉得自己不那么撑之后,才又在稻草上躺下,“你昨天晚上就没睡,不困吗?”

田铭赶紧摇头:“你睡吧,咱们现在睡在一起,到底还是有些于理不合……”

“都是男人,有什么理不理的。”凌七实在是觉得古人磨叽,“你不睡我睡了。”

凌七实在困倦,说完话之后就闭上了眼睛,田铭又有些怕他生气,有些忐忑,心跳又有些快地躺在了凌七的身边,稻草铺的床不算大,两个人挨在一起,手臂贴着手臂。

田铭心跳如擂鼓,但一遍的凌七已经睡熟了,甚至还翻了个身,头靠在田铭的肩头上,手还有些不老实地落在了他的腹部。

田铭屏住了呼吸,整个身子有感觉得地方就都在凌七的手底下,那点温热,此刻都化成了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只是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飘飘的,醒来的时候凌七坐在木棚的外面,夕阳的光落在他的脸上,光影交替,最是温柔。

“醒了?”凌七没有回头,却知道了他醒了过来。

田铭坐起身来:“我去处理兔子,那兔皮销制一下,给你做个兔皮袖筒。”

凌七嘴里叼着跟狗尾巴草:“我不要,你拿去卖钱,家里还有好多要添置的。”

“好。”

田铭挑了水,在凌七的面前开始销制兔皮,凌七饶有兴致地看着:“这手艺是哪里学的?”

“好像是跟以前那个猎户学的,我也记不太清了。”田铭一遍动作,一边回答他的问题。

“手艺还不错的样子,一丝一毫也不出错。”凌七手撑着下巴看着。

“我也不知道好不好。”田铭的脸又红了一些,“能换钱就行。”

“明日带我去镇上逛集市?”

“好。”

田铭的手上还沾着血,他洗干净了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子:“这是我还剩着的些钱,明日你要是想买什么,就买去吧。”

凌七接了过来,看到他这个袋子里,还剩着些铜板,总体加起来也不超过三十个。

凌七叹了口气,无奈地想,真的是太穷了啊,三十个铜板能买点什么东西?

三十个烧饼?

三十个烧饼可能都买不到。

他没什么负担地把这个钱袋子收了起来:“行,以后就我当家了。”

随着夕阳西下,天渐渐暗了下来,中午的鸡汤还剩着些,田铭给他热了,让他喝了下去,有了下午一起睡的前情在,田铭也就没再推辞,在他身侧躺下。

夜半的时候,凌七有些冷,醒过来才发现原本睡着两个人的草堆上只有他一个人,田铭已经跑得没影了,他坐起身来,四周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

“跑哪去了。”凌七又重新躺回去,摸了摸他昨日下午才拿到的家里所有的家财,他才放下心来,总之不是田铭半夜跑路就行。

也不知道后半夜他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是他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因为先前的经历,他对血腥味这种味道十分敏感,凌七立刻坐起身,就看见田铭□□着上身,后背上有一道长长的血痕,有些血肉模糊。

他反手想去擦血迹,但动作有些笨拙,没能擦得到,突然背后一双手接过了他手上的帕子,替他擦干净了血迹:“你昨晚干什么去了?”

田铭一愣:“昨天上山的时候,看到了有熊的脚印,所以想晚上上山去试试,看能不能打到熊。”

凌七翻了个白眼:“半夜猎熊,还亏得你有命能回来。”

田铭笑了笑:“也不算没有收获,能给你买好多东西了。”

凌七顺着他的目光,才看到他带回来的东西,他大惊失色:“不是吧,你真的把熊弄死了!”

也不怪凌七大惊小怪,实在是在凌七的认知范围里,熊是保护动物,是不能动的,没想到这人直接就给弄死了!

“我先前去了解过,熊掌的价格很贵,熊皮我花一段时间销制,卖出去的话,咱们就能买很多东西了。”

凌七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帮他把伤口清理一下:“有药吗?”

田铭摇了摇头:“没有,我不认识药材。”

凌七皱起眉:“你跟着老猎户,没有学认药材吗?打猎不是经常受伤,不认识药材怎么处理伤口?”

田铭回过头来看着他,很认真地说:“我从前从来没有受过伤,昨晚受伤也只是因为天黑,我没太看清路,所以才会受伤的。”

凌七没理会他的言论,想起昨天自己在水边找到的草药,处理了一下之后给他敷在了伤口上,听见他疼得嘶的一声,凌七也没有放轻动作。

他处理完田铭的伤口之后,才看到他的身形,背肌明显,身上也是小麦色,是很多人晒了很久日光浴也筛不出来的健康颜色,他又绕到田铭的正面,果然正面比背面还要让人赏心悦目,胸肌腹肌都很突出,但穿上衣裳之后并不觉得突兀,脱完之后更是养眼。

凌七没有压抑自己的天性,伸手就在田铭排列整齐的腹肌上摸了摸,果然手感很好:“手感不错,继续保持。”

摸完之后他就去一边洗手,留在一边的田铭面上烧得通红。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