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横行之绝地求生

作者:何大仁

第217章

第217章 93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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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中风景很好,绿草如茵野花遍地。

“我们打一架吧,”沈十安拔‘出长剑挽了个绚烂剑花,感受着体内汹涌澎湃的灵力,朝沈寻道:“我想知道晋升四阶之后我跟赫修之间的差距到底还有多大,所以只要不超过法则限制,尽管放马过来。”

沈寻有些犹豫:“要不然,先简单切磋一下?”

“为什么?”

“我怕不小心伤到你。”

沈十安眯了眯眼睛,翻转剑刃振臂一挥,磅礴剑气呼啸而出,气浪翻卷,激射出数百道寒光:二十米外的缓坡上,两排合抱粗的大树被拦腰斩断,断口处寒冰凝结,轰隆隆倒下去的巨响惊起鸟雀无数。

“给你个机会,考虑清楚再说一遍?”

“我不是怀疑你的能力,我知道你很强,只不过……这样,我可以跟你打,但你也要全力以赴才行,千万不要留手。”

“你确定?别忘了我现在可是瞪谁谁死。”

这个名字是刘方舟跟熊满山他们起的,说是比“变异冰系异能”要霸气得多,听起来就十分不好惹。

“放心,你尽管出招,我是不会受伤的。”

他这话说得太过笃定,沈十安被激出几分好胜心,身如青松劲柏,执剑摆出起手式:“会不会的试试就知道了。准备好了吗?”

沈十安率先发起进攻。

晋升四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他能清楚感觉到自己的速度、力量、反应能力以及五感范围全都提升了好几倍,身体轻盈地就像一阵风,无拘无束随心所欲,足尖一点就能拔地而起。

——只可惜才拔到一半就被压了回去。

沈寻站在原地没动,但是一股堪称恐怖的威压以他为中心弥漫开来,很快便笼罩了整座山谷:空气停止了流动,树叶停止了摇摆,原本嘈杂的虫鸣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全都消失了,就连午后灼热的阳光都阴暗下来。

出师不利的沈十安狼狈落地,觉得自己身上像是背了一座山,全身各处关节都在山石的重压下嘎吱作响,稍有不慎就会尸骨无存。

这种感觉他曾经在与赫修的傀儡交手时体验过一次,但傀儡所带来的压制和本体根本不在一个等级上,彼时功法三阶的他尚且还有一丝反抗之力,此时却连喘口气都觉得困难,握着剑柄的手背上青筋直蹦,额头很快就渗出一层冷汗。

他勉强抬眼看向沈寻:威压全开状态下的沈寻活像是变了一个人,神色俾睨冷漠,眼底红光隐现,如同从更高维度降临凡尘的嗜血大魔王,能轻而易举地将此间所有生灵碾成碎片。

仅从情侣视角评价的话,其实还挺性感。

“砰。”沈十安支撑不住,闷哼一声单膝跪在地上。

“安安!”大魔王瞬间收回威压窜了过来:“你怎么样?”

“……没事,”沈十安拄着剑喘了两口气:“你在战斗过程中可以一直保持这种状态?”

“对,这算是刻耳柏洛斯的天赋技能,对于等级越弱的目标效果越明显,而且不受法则限制。”

“……”

沈十安在心里骂了句脏话。他一直知道沈寻很强,只不过没想到会强到这种程度。如果赫修比这还要强,那他在对方手里恐怕连一招都过不了。

沈寻盯着他有些发白的嘴唇,眉毛皱得能夹死苍蝇:“还打吗?”

“……打!”沈十安站直身体深呼一口气,“继续,把你的威压加到最强。”

“这次不要硬扛,用你的功法抵抗,对了,把灵气罩先撑起来。”

沈十安依言撑起灵气罩,果然压力大减,虽然不至于完全不受威压影响但最起码可以自由活动手脚了,而代价就是灵力和精神力的惊人消耗。

沈十安大概估算了一下,就算进阶之后体内灵力储备和吸收灵气的速度都增加数倍,意识海面积也明显扩大,但以这种消耗速度他最多也只能将灵气罩维持十分钟左右。

所以五分钟之后,差不多适应了威压限制的沈十安又发起第二波攻击。这次他再也没有顾忌,一出手就直击要害,身形带起的狂风在草皮上犁出一道两米宽的缺口,尘土四溅落花成泥,眨眼之间便来到沈寻跟前:

“铿!”

灌满了灵气的长剑铮然作响,被沈寻一把抓在掌心。

沈十安瞳孔微缩,反手抽回剑刃纵身后翻,落地时视线锁定目标,早就蓄势待发的异能立刻喷薄而出——

足以将三级丧尸瞬间冻成冰渣的能力却只在沈寻身上结出一层薄霜,太阳一晒,很快就化了,除了点水渍什么也没留下来。

……难怪他说自己不会受伤。

沈十安咬咬牙,握紧剑柄再次欺身而上。进阶之后不光灵力提升,对于功法招式的感悟也大大增强,青阳派的九九八十一式剑招在他手中衍生出无穷变化,招招精妙非常势不可挡,如果锦官城在场的话一定会拍案叫绝,恨不得拉着他打上三天三夜。

然而和沈寻对战的时间越长沈十安就越发清晰地意识到: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招式都毫无用处。

无论他使出来的剑招如何精妙,始终都伤不了沈寻分毫,唯一一次眼看着就要伤到了,沈十安猛地卸力急急后撤,体内气血翻涌,一半是反弹一半是气的:“不许放水!认真打!”

沈寻摸摸鼻子,只能又来了一招空手接白刃。

这种被人单方面碾压的感觉实在太糟糕了,尤其是碾压你的人从头到尾几乎没动,看上去全程都在被动防御却优哉游哉连滴汗都没淌。要不是满山谷的花草石树都在剑气余威下面目全非粉身碎骨,沈十安都要以为自己使出来的招数根本没有半点杀伤力。

眼见沈十安越打越没了章法,沈寻抓住一个破绽卸了他的长剑,搂着腰将人按倒在地。

沈十安挣了两下没挣开,气得在他下巴上用力咬了一口:“你是怪物吗!”

沈寻也不觉得疼,低头亲了亲他潮红的脸颊:“是你的怪物。”

沈十安哼了一声。神识绕着空荡荡的丹田转了两圈,不免有些泄气:“我还是太弱了。”以他目前的实力不仅杀赫修是妄想,就连给沈寻帮忙估计都做不到。

“你不弱,你很厉害。”沈寻用手臂撑在他头顶上防止压到他,抹开他汗湿的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别忘了你才结束进化热没多久,功法又是刚刚晋级,对于灵力和异能的熟练掌握都需要时间的是不是?慢慢来别着急嘛,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强。”

“能比你还强?”

沈寻想了想,“一样强可以吗?”

沈十安想笑,又板住脸:“那不行,必须比你强。”

沈寻满脸的为难,好半天才点点头:“……也行吧。”

到时候提前将法力全都用光,应该能让安安赢他一回。

沈十安没绷住,笑得浑身都在抖,捧住大狗子的脸使劲揉了两把,然后在他屁股上拍了拍:“起来,我们再打一架。”

沈寻顺着他的力道翻了个身,但箍住他腰的手却没有松开,墨绿色的眼睛上盖了一层树影,深邃又神秘,如同无尽深海。

“安安。”

“嗯?”沈十安察觉到他的神色似乎有些反常,干脆卸掉力气整个趴在他身上,抬手摸了摸他的眉毛:“怎么了?”

沈寻看着他的眼睛,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安安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并不顺遂的成长经历培养了他坚韧不拔且极为独立的性格,习惯了事事做主,再加上他们俩之间曾经有段以“父子”相称的日子,所以在日常相处过程中,虽然自己的法力更强,看起来也更霸道,但其实安安才是那个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人。

沈寻并不介意这一点,恰恰相反,他最喜欢的就是沈十安神采飞扬运筹帷幄的模样,聪明又冷静,强大又自信,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

但正是因为太过独立,习惯了替他们两个人一起做决定,所以许多事情沈十安都会下意识地扛到自己肩上;因为太过骄傲,他希望自己在旁人眼中永远都是强大的,不会被任何事情打倒,几乎时刻要求自己保持着绝对的冷静和理智。

逃离京城之后,沈十安整个人都沉浸在巨大的自责和痛苦当中,但是不愿意说出来,不愿意敞开心扉,哪怕一次次被噩梦惊醒,深更半夜独自站在阳台上吹冷风,也不愿意在他面前展露出自己的脆弱。

如果不是被云飞扬带来的消息刺激得狠了,情绪实在控制不住,沈寻不知道自己还要花多长时间才能让沈十安靠在他怀里大哭一场,将所有痛苦彻底发泄出来。

沈寻理解他的心情,更疼惜他的经历,但爱人最难过的时候却选择封闭自己将他排除在外,而不是向他倾诉让他分担,这着实令人委屈又教人难过。

“大哥比我年长六百多岁,”半晌之后,沈寻终于开口:“大概是因为年纪差得太多,他对我与其说是兄长,其实更像是一位父亲:养育我,照顾我,教我咒语和法术,教我如何战斗,也教我怎样成为一只合格的刻耳柏洛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粘着他,他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但后来年龄大了,就对他的管教和约束越来越不耐烦,觉得他老是把我当成小孩子看,他越是对我不放心,我就越是想方设法地要证明自己。”

沈十安贴着他的胸口听得很仔细,关于过去那三百年的时光,沈寻并不经常提及。

“每一只成年的刻耳柏洛斯都要建立自己的领地,这是成熟自立的标志,而在那之前,必须要通过一次试炼。只有通过试炼才会被地底世界所承认,才能获得传承,激发蕴藏在血脉中的真正力量。”

“但是试炼非常危险,陨落在试炼当中的刻耳柏洛斯不在少数,为了提高成功几率,绝大多数刻耳柏洛斯都会在三百岁之后才去尝试。只有我不要命,瞒着所有人,刚满两百岁就闯了进去。”

沈十安心中一紧立刻支起上半身,沈寻在他背上拍了拍:“我没死,只闯了一半,差点就死了,但最后稀里糊涂逃了出来。出来后就发现大哥受了重伤,几乎法力尽失。后来我才知道,大哥早就发现我想擅闯试炼,但他没有阻止,而是陪着我一起闯了进去,最后为了救我出来折了大半条命。我懊悔极了,又怎么都想不明白,问他为什么,大哥说,不阻止,因为你是刻耳柏洛斯,所以必须无所畏惧;陪你一起,因为你是家人,所以大哥永远都会是你的后盾。”

沈寻停下来,看着沈十安的眼睛:“安安,我也想做你永远的后盾。”

“我想照顾你,想保护你,想让你全心全意的依赖我信任我,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会告诉我。我不仅是你的队友,还是你的伴侣和家人,在我面前你永远不需要伪装,不用理智,不用坚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生气就生气,想发火就发火。”

这番话他在T市研究所的时候就想说了,只不过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现在凭着满腔爱意一口气全说了出来,却又不知道自己说得清不清楚,对方有没有听懂,能不能明白。

他放缓了声音,笨拙又轻柔地说:“我们是彼此最亲密的人,所有的问题我们一起面对,所有的困难我们一起解决,这不就是伴侣的意义吗?”

沈十安怔怔地看着他。心口有股热气,顺着血管四处游走,最终汇聚到了眼眶。

他点点头,又点点头,然后哑着声音道:“我还是想再打一架。”

沈寻正要起来,被他按了回去,沈十安握住他的手,俯身在他耳边低语:“去空间里打。”

交流和性永远是感情最佳的催化剂,在空间里酣畅淋漓地打了一架之后,借助着灵泉和晶核的能量补充,两人出来后又接连对战了好几场,中途再进空间泡个澡并总结战斗经验,顺便再做点放松解压的事情,等到终于回到酿酒厂的时候,天色早就黑了下去。

因为提前打过招呼说好了不用等,其他人都已经各自回房休息了,只有云飞扬抱着平板电脑坐在中楼门口,一见到他们俩立刻跳了起来:“怎么搞到现在才回来?进阶之后的力量适应得怎么样了?你们俩动静可够大的,整整一下午都能听见山谷里轰咚轰咚响个不停,刚开始还以为是地震呢,没受伤吧?累不累?吃饭了没有?”

沈十安说:“吃过了。”竹楼二层常备着饭菜熟食,不管什么时候拿出来都是热腾腾的。说完转头看向沈寻:“我想跟飞扬聊聊天,要不然你先回去?”

沈寻看了云飞扬一眼。老实说他并不喜欢云飞扬,从当初还是小黑的时候就不喜欢,除了因为一桩深仇大恨,也因为他呱噪嘴碎又碍事,经常不必要地占去沈十安的一部分注意力,就比如现在。

但不可否认的是,自从云飞扬出现之后沈十安的精神状态比之前改善许多,光凭这一点,他也愿意暂时摒弃前仇,再多容忍对方几分。

所以没有反对,低头和沈十安交换了一个轻吻,然后撒娇:“那你早点回来啊,我会等你的。”

沈十安笑,点点头。

云飞扬怪腔怪调地吹了几声口哨:“噫~大晚上的发什么狗粮,要不要我回避一下把空间留给你们啊?”

沈寻连眼风都没赏给他,又亲了一口沈十安之后笔直走进大门。沈十安则走到云飞扬跟前:“抱紧了。”

抱紧了?什么玩意抱……

云飞扬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沈十安搂住腰,眼前一花就来到了厂房楼顶。

“嚯!”云飞扬瞪大了眼睛:“轻功!你还会轻功?!牛逼啊兄弟!”

酿酒厂是平顶建筑,最顶上原先放置了许多钢筋、废铁、水泥砖之类的杂物,众人清理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全都扔了,用水枪冲洗干净泥灰,又搭了一个遮阳棚,打算当作露台使用。这样天朗气清山风阵阵的夜晚用来乘凉,再适合不过。

遮阳棚下有几张躺椅,沈十安坐了一张,然后向坐上另一张的云飞扬递了一罐冰啤。拽开拉环,冰凉微苦的酒液滑过咽喉落入脏腑,两人同时发出一声长叹。

云飞扬枕着一只胳膊躺在椅子上,密密麻麻的繁星组成一道银河悬在头顶,因为太过壮观反而有些不真实,看得久了,仿佛自己也要落入那银河之中。

“以前根本看不到这么多星星,”他说,“一到晚上各种霓虹灯把天空照得发红发紫,雾霾又重,偶尔见到几颗也是黯淡无光,哪儿能像这样啊,一颗颗比钻石都亮,漫天都是,离得又近,好像一抬手就能抓到似的,真他娘的好看。”

沈十安望着星空应了一声:“嗯。”

“如此美景理应诵诗一首,可惜兄弟我没啥文化,临床药理人体构造之类的东西学完没几年倒还记得一点,再之前的唐诗宋词早就给忘光了,哎呀可惜寻队长不在,要不然肯定能吟诗三百,你说是吧?”云飞扬挤了挤眼睛。

沈十安失笑:“这你又是从哪儿听来编排他的?”

“怎么是编排呢,方舟告诉我的,说寻队长还没恢复成人形态的时候最喜欢背诗,还喜欢即兴创作,想吃红薯了就造红薯诗,想吃烤肉了就造烤肉诗,什么’五花马千金裘,今晚一起吃烤肉‘哈哈哈哈哈哈……”

话没说完云飞扬就笑得不行了,捂着肚子在躺椅上打滚,差点连酒都洒在身上。

沈十安也忍不住笑起来,那段记忆并不遥远,也不过是一年之前才发生的事情,如今想起来却总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或许在旁人看来会觉得有些怪异,不到两年时间他跟沈寻的关系就从“父子”变成了情侣,但沈十安却很感激能有这段经历,他觉得自己非常幸运,能以这种方式参与到原本根本不可能参与的沈寻的童年当中,目睹了他的童真烂漫,见证了他的成长强大,陪伴他经历了从孩童到成年的整个过程——

如果最初遇见时沈寻不是幼体形态,那他不会卸下心防;如果当时的沈寻还是那个憎恶人类、心智三百多岁的异界霸主,那他不会允许自己靠近。

所以有时候沈十安会想,或许有些事情真是冥冥中自有天定。

他噙着笑,抹掉易拉罐外壁上的水珠,然后看向好友:“你跟万锋是什么情况?”

肆无忌惮地大笑声戛然而止,云飞扬咳了两声,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那个啥,你看出来了啊?”

虽然不好意思,倒也没有扭捏:“大概就是你想的那样儿吧。当初我们离开H市前往海岛的那一路上,经历了很多事情,要不是有他护着,我早就死了几百回了,有一次为了救我他差点连自己的命都给搭进去。不都说患难见真情么,像他那样对我那么好的,这辈子除了我爸我妈还有你,再也没有其他人了。”

可能是因为喝了酒,云飞扬脸上微微发红:“而且他条件又好,长得比我高比我帅,干架还比我厉害,我们中途进了一个小基地,里面一大堆男的女的跟他献殷勤,我那时候本来还在纠结到底弯不弯呢,结果是个人就喜欢往他身上扑,一咬牙一生气,就那啥,没把持住。”

云飞扬举起啤酒罐又喝了两口,“后来到了海岛,也就找了个机会在我爸妈面前过了明路,说之前我还有些忐忑,毕竟他们俩前一年过年那会儿还念叨着等我结婚有了孩子,孩子也得继承家族衣钵学医,没想到见完万锋后接受速度比我还快,就差拉着他的手喊他亲儿子了。后来我妈私底下跟我说,都末世了,找个能照顾我的总比找个要我照顾的强,只要我过得开心快活,有没有孩子那都是最次要的,况且这世道连自己都不知道能活多久,生孩子那不是造孽么。”

说到这他笑起来:“你别看万锋平时高冷,在我爸妈面前可能说了,而且他这个人吧还有气质加成,同样一句话,他说起来就能比我说起来要稳重可信得多,我爸妈现在对他比对我更像亲生的。”

他看向沈十安:“咱们俩是兄弟,我也没啥不能跟你说的。在万锋之前,我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但怎么说呢,人是感性动物,感情真到位了,也就顾不上对方到底是男还是女。只要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那就,搭伙过日子呗。”

沈十安看着他眼中藏不住的快乐和光彩,抬起拳头在他肩膀上轻轻打了一下:“我真为你们感到高兴。”

“我也为你们俩感到高兴啊。”思及沈寻云飞扬又忍不住想笑:也不知道寻队长那样独具一格的人物,到底是怎么把他这位不苟言笑、生人勿近、素有“冰山美人”之称的兄弟给勾了魂的?

啧,这可当真是世界未解之谜。

两人吹着风聊着天看着星星,从感情生活聊到旧年往事,又从旧年往事聊到人生哲学,易拉罐快见底的时候云飞扬犹豫半晌,还是开了口:“我听陈南他们说,路修远有一包行李,还放在你这儿?”

沈十安捏着易拉罐的手指一紧,然后点点头:“对。”

路修远的那只背包被沈十安收进了竹楼二层,他一直没有动过。但既然云飞扬问起,便正好拿了出来。

背包里装的东西并不算多,将将把一张躺椅放满:两套队服,一双鞋,一双手套,一只眼罩,几双袜子,少量生活洗漱用品,两瓶水,三包压缩饼干,一把匕首,还有放在最内侧口袋里的一把枪。

云飞扬拿起那把枪,在枪托底部发现一个用刀刻出来的大写字母Q。

“Q?谁啊?”他借着楼下的灯光把枪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仔细看了一遍,只找到这一个标记:“他的英文名?还是说其他人送的?”

沈十安接过枪,在那个Q上摩挲片刻,摇摇头。又道:“你突然提到他的行李,是有什么打算?”

云飞扬点点头:“你闭关晋级的那几天,有天晚上吃完饭我和万锋一起出去散步,在大坝旁边那座山的山腰上发现了一片竹林,背山靠水,风景很不错。我想着虽然没办法帮他收殓,但好歹能给他建一座衣冠冢,也算是有个纪念。”

沈十安沉默良久,应了下来:“改天找个时间,叫上其他人一起。”

建衣冠冢并不难,沈十安在竹林里挑了一块地方亲手挖的坟,然后将路修远的一套队服放了进去。

沈寻用唐刀削了一块平整的长形青石做碑,云飞扬拿出沈十安当初送给他的那把匕首,在石碑上刻下了几行字。

“埋在这里的,是一位优秀的同窗,忠诚的伙伴,无畏的战士。谨以此碑纪念为保护队友而牺牲的路修远,斯人虽逝,英魂长存。”

还要再刻生卒年份,却发现没有人知道路修远到底是哪一天生日。

竹林中风声萧萧,如泣如诉。

队员们依次走到墓碑前放下花束,不时有人偷偷扭头拭泪。

云飞扬放下花之后在沈十安肩膀上按了两下,万锋道:“走吧,我们先回去。”

很快,衣冠冢前便只剩下沈十安和沈寻两个人。

沈十安看着墓碑,沈寻看着他,谁也没有说话。

许久之后,沈十安将手里那簇野花轻轻放了下去,站起来握住沈寻的手:“走吧,我们也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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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厂的改造工作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众人同心协力,以当初装修根据地别墅时的热情,一点点将这里打造成家的样子。

改造过程中沈十安空间内物资储备的种类之丰富、准备之齐全、数量之充足再一次让云飞扬和万锋这两名新成员大吃一惊,尤其是同样具备空间的云飞扬,有几天看着沈十安的眼神都带着绿光,简直无法相信怎么会有人如此奢侈,连地砖这种东西都在空间里储备了好几百种花样。

而借着取出各种装修材料的机会,沈十安将空间里的东西又重新整理了一遍。

自从末世以来收入空间的物资不断增加,如今已经累积到一个堪称可怕的地步,黑土地原始面积的5000平方米用掉了将近一半,其中储物区域占了八成以上,也就是说,沈十安搜集到的所有东西加在一起,已经堆满了两百个足球场。

要不是他对空间里的东西有绝对控制权,可以通过意念直接操控,估计光是清点物资就得花上好几年。

扔掉不需要的,缩减多余的,整理归纳好剩下的,再将种植区域的蔬菜水果该收收该种种,总算又将黑土地的原始面积腾出来好几百平方。

所有物资全部整理完毕之后,沈十安将两辆半米多高的玩具车单独拎了出来,半是缅怀半是感叹:“没想到这两样东西竟然还在。”

这两辆车是他离开H市之前,从商场里专门找出来哄当时还是个小娃娃的沈寻的,目的是让他转移兴趣别再折腾扫地机器人。

只不过后来路途奔波,经历的事情太多,沈寻总共也没骑几回,等到他恢复兽型之后这两辆玩具车便彻底埋在了杂物区落灰。

沈寻这几天一直被云飞扬明里暗里拿他没恢复成人形态之前的事情打趣,看到这两辆车便仿佛看到了自己的黑历史,嫌弃得不行:“拿它们干什么,扔回去。”

“放在空间里也没用啊,要不送给童童?”

“不行!”沈寻长臂一伸将沈十安勾过来抱到腿上,哼唧两声,然后惩罚性地在喉结旁边啃出两排牙印:“这是你送给我的东西,怎么能随随便便再送给其他人!”

沈十安一想也对,好像的确有点不大合适。脖子上又麻又痒的感觉让他颤了两下,“要不然放到书房?”

“太碍事。”实际上是因为书房的使用频率较高,放在书房他就会经常看到。“随便找个草场扔进去就行。”

于是沈十安找了一片空闲草场专门规划处一块“狗子精历史区”,把沈寻被捡回来之后给他买的狗粮、狗窝、玩具车、积木拼图幼儿玩具绘图课本……一股脑全放了进去。

改造酿酒厂的空隙中,沈十安找了个时间向云飞扬借了瑞宝,和沈寻一起单独出去了一趟,在距离酿酒厂数十公里之外的地方用卫星电话拨通了临走之前顾先生交给林阮的号码。

电话是报平安的,持续时间并不长,因为即便是专门开辟出来的安全线路也无法保证绝对不会被人破解窃听。他们不知道赫修有没有控制住管理层的人,又或者到底控制了谁,所以不能冒任何不必要的风险。

短短几分钟内,除了报过平安,和顾先生交流了近况,得知了顾长晟以及利刃其他成员的情况,沈十安还得到了一个消息:

“长白基地也曝光了异能者晶核,时间和京城基地、高原基地相差无几。”

听完沈十安带回来的消息之后,林阮用食指在桌子上敲了两下:“这么说我们之前推测得没错,高原基地的覆灭果然跟赫修有关,他正想方设法地在幸存者当中传播有关异能者晶核的事情。傀儡的存在为赫修提供了极大便利,我想恐怕不仅是华国,全球各地都已经或者即将陷入异能者晶核所带来的的混乱和杀戮狂潮当中。”

众人心情凝重,陈南问:“那云川基地?”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也是同样的情况。”

许歌难掩忧虑:“叶先生单独回去了,不知道会不会出事。”

“很快就能知道了。”

和叶生花约好的十日之期转瞬即至。因为不清楚他能不能如期出现,又会带来什么样的消息,这次前去赴约的只有沈十安,沈寻,云飞扬,万锋,以及刘方舟五个人,外加一只瑞宝。

实验楼的装修尚未结束但也快了,他们这一趟不知道要离开多长时间,为了让林阮二人能在装修完成之后尽快展开疫苗研究验证棠颂的猜想,临走之前沈寻让他们抽了一管血。

而除了大量基本物资之外,沈十安又给陈南等人留下了许多经由黑土地和灵泉水改良过的谷物种子,空间里的大米虽然还有很多,但坐吃山空不是办法,总要为更长远的以后做打算。正好大坝底下不到两百米的地方有一大块荒废的耕地,距离水源很近,重新开垦之后用来种植水稻再适合不过。

柳树精也从空间里拿出来了,被空间里的浓郁灵气滋养多时,精神好得不得了。

“我跟寻寻离开之后由棠颂暂领队长职务,有什么事情听他指挥安排,如果发现追兵,以安全为第一要务。”

“是!”

“队长你们一定要小心。”

“路上注意安全!”

“等你们回来!”

五人先后站到瑞宝身上,羽翼扇动间带起狂风,底下挥手送别的队员们越来越远。

沈十安将视线从火柴盒大小的酿酒厂上收回来,掌心摩挲着剑柄,眼底的热意全都化作冷光:

钟翰。

在我找到你之前,你可千万要好好活着才行。